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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共安徽工业大学第四届委员会第三轮巡察第二巡察组巡察能源与环境学院党委的公告
2021-05-12 16:37  

 

 


 

 

关于中共安徽工业大学第四届委员会第三轮巡察

第二巡察组巡察能源与环境学院党委的公告

 

根据《中共安徽工业大学委员会巡察工作实施办法》(安工大党〔2020125号)精神,经校党委常委会研究决定,自即日起,以路壮志同志为组长的校党委第二巡察组对能源与环境学院党委开展巡察,巡察时间 2 周。

一、巡察内容

按照深化政治巡察、强化政治监督的要求,结合本学院的实际情况,聚焦学院党委政治责任和职责使命,针对能源与环境学院党委及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主要负责人:

(一)重点监督检查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省委、省委教育工委及学校党委决策部署情况,包括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加强党的政治建设、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思想政治工作开展等情况;

(二)重点监督检查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情况,包括学院党委落实主体责任、学院纪委落实监督责任、领导干部遵守纪律和廉洁自律、重点领域廉洁风险防控、作风建设等情况;

(三)重点监督检查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情况,包括领导班子建设、选人用人、干部担当作为、基层党组织建设等情况;

(四)重点监督检查落实巡视巡察、审计、主题教育整改情况,包括学院党委落实整改责任、整改实效和建立长效机制等情况。

通过开展巡察监督,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改革、促进发展,确保党对学校各项工作的领导,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折不扣贯彻落实,确保学校各项工作稳步推进。

二、反映问题渠道

巡察期间,巡察组设立举报信箱,电子邮箱,开通专门举报电话,受理群众来信来电来访。

意见箱地点: 能源楼一楼大厅

联系电话:    13013106739(巡察专用)

信访接待点:能源楼318

E-mail:  xcz02@ahut.edu.cn

巡察组受理来电来访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特此公告

 

 

中共安徽工业大学委员会第二巡察组   

(党委巡察工作办公室代章)      

2021 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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