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职责 |
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中央、省委、省委教育工委、校党委的有关决策部署; (二)听取巡察工作及整改情况汇报; (三)研究巡察工作成果的运用和处置意见; (四)向校党委报告巡察工作情况; (五)研究处理巡察工作中的其他重要事项。 党委巡察工作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 (一)传达贯彻校党委和领导小组的决策部署; (二)拟定巡察工作计划和工作方案; (三)统筹协调指导巡察组开展工作; (四)开展巡察工作研究、制度建设等工作,服务保障巡察工作顺利开展; (五)下达巡察整改意见,跟踪督导落实; (六)研判巡察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线索,向领导小组提出处置意见建议; (七)负责巡察组工作人员的调配、培训、考核、监督等日常管理; (八)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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